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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招生章程(2017年)

时间:2017/5/15 栏目:招生章程 来源:本站原创

 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招生章程(2017年)

一、学校自然情况说明

学校全称:辽宁广告职业学院

办学地点及校址: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郭大桥

办学类型:民办高等学校

办学层次:高职

学习年限:学制为3年专业,学习年限为3

办学形式:全日制

主要办学条件:校园占地面积38.7 万平方米(约合579.7亩),建筑面积11.3429万平方米,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15.48万元,图书30.3722万册,专任教师 293人,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21.2%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17.7%。(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6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)

二、计划特别说明

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。

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,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
三、专业设置说明

序号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学制

学费

1

630701

市场营销

3

6500

2

630701

市场营销(会展商务)

3

6500

3

630701

市场营销(大数据应用)

3

6500

4

630801

电子商务

3

6500

5

630703

广告策划与营销

3

6500

6

630703

广告策划与营销(广告经营管理)

3

6500

7

630602

商务管理

3

6500

8

670301

文秘

3

6500

9

640101

旅游管理

3

6500

10

640101

旅游管理(航空服务)

3

6500

11

630604

连锁经营管理

3

6500

12

580410

服装设计与工艺

3

9000

13

690104

社区管理与服务

3

6500

14

640105

酒店管理

3

6500

15

650103

广告设计与制作

3

9000

16

650102

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

3

9000

17

660206

影视编导

3

9000

18

650201

表演艺术(主持艺术)

3

9000

19

650122

人物形象设计

3

9000

20

650111

环境艺术设计

3

10000

21

660213

摄影摄像技术

3

9000

22

650119

工艺美术品设计

3

9000

 

四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

学生学习期满,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。

五、收、退费等说明

1、学费收取标准:

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。

2、学费的退费办法:

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,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,按照《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》(辽价发[2011]53号)相关规定办理退费。

3、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学院设有奖、助学金评选体系。⑴ 国家奖学金8000元;⑵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;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;⑷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、二等2500元;⑸学院奖学金一等800元、二等400元、三等200元、德育奖学金500元。具体奖项、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,解决经济困难问题。

4、住宿费:800/

六、录取办法说明

1、调档比例为:120%以内;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为105%以内。

2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
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。

3、院校志愿录取

我院2017年根据招生省(市、区)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。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(市、区)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;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(市、区),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,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,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,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;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,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。

4、艺术类:

美术类:广告设计与制作、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、人物形象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、摄影摄像技术、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在高职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。录取原则: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分均达到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,按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
非美术类:表演艺术(主持艺术)、影视编导专业在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。录取原则: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5、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,要求美术加试成绩达到辽宁省美术统考合格线。

6、对加分、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。

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、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。

7、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。

按“分数优先”原则安排专业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,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,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。

8、同等考生处理办法

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;理科按数学、语文 、外语;艺术类按外语、语文、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。

七、联系电话、网址

邮寄地址: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郭大桥 邮编:110148

招生办电话:024-893461038934955589349666

传真: 024-89346236     
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ggxy.com          

E-mail zsc@ggxy.com   

 

                 

                  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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