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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我院录取原则

时间:2011/6/14 栏目:招生计划 来源:本站原创

我院2011年辽宁省招生计划参见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编写的《辽宁招生考试》杂志。

普通文史类招生计划见《辽宁招生考试》:第1120页;

普通理工类招生计划见《辽宁招生考试》:第1227页;

艺术文科类招生计划见《辽宁招生考试》:第737页;

艺术理科类招生计划见《辽宁招生考试》:第754页;

 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学制

科类

普通类

00

营销与策划

3

文、理

01

营销与策划(广告策划方向)

3

文、理

02

营销与策划(会展商务方向)

3

文、理

03

营销与策划(电子商务方向)

3

文、理

04

营销与策划(庆典方向)

3

文、理

05

广告经营与管理

3

文、理

06

商务管理

3

文、理

07

公共事务管理(办公文秘方向)

3

文、理

08

商务经纪与代理

3

文、理

09

旅游管理专业

3

文、理

10

服装工艺技术

3

文、理

11

连锁经营管理专业

3

文、理

12

人物形象设计专业

3

文、理

13

电视节目制作专业

3

文、理

14

影视广告

3

文、理

00

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

3

文、理

01

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(影视动画方向)

3

文、理

02

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(商业摄影方向)

3

文、理

04

艺术设计专业(广告平面设计方向)

3

文、理

05

艺术设计专业(旅游景点设计方向)

3

文、理

06

艺术设计专业(装潢方向)

3

文、理

07

人物形象设计专业

3

文、理

08

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

3

文、理

09

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(网络广告开发方向)

3

文、理

10

电视节目制作专业

3

文、理

11

影视广告专业

3

文、理

12

装饰艺术设计专业

3

文、理

广播电视艺术类

 

03

广告设计与制作(广告与主持方向)

3

文、理

13

编导专业

3

文、理

戏剧影视艺术类

 

14

表演艺术专业

3

文、理

录取原则

1、美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后,按考生志愿、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

2、文史、理工按考生志愿、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

3、凡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须在(高职)专科第一志愿栏填报我院代码及名称,之后填写要报考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。不影响填报(高职)专科以上的本科志愿,如本科志愿未被录取,考生电子档案才能转入我院,如被本科院校录取了,我院是不能再录取的。

入学待遇

1、优秀学生、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、省政府、学院奖学金、助学金;

2、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;

3、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书;

4、在校学生如想继续深造,在我院可有3种升本方式:1、专本共读;2、专本连读;3、国外联合办学

咨询电话:024-89349555893496668934610389346152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!